央企薪酬过度福利遭疑
发布时间 2012-06-29 来源 -

 国家审计署日前披露了17家央企存在的多项违规问题。其中,多家央企存在职工薪酬管理问题,涉及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旅游费等。部分央企存在“小金库”等。此外,还存在违规业务及导致亏损等。目前已有65名责任人被处理,其中局级干部10人。

  针对此次央企审计“风暴”,国务院国资委新闻发言人21日晚间表示,国资委将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务消费行为,加强薪酬福利管理,不断增强透明度,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审计发现,14户央企职工薪酬福利管理存在问题,具体来说涉及到滥发奖金、补贴;不代扣个税以提高职工收入;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超额分红、分配利润;滥发购物卡、旅游费;垫款买房等各种过度福利。如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
    中远集团:违规发放2000多万奖金

  2007年至2010年7月,中远集团本部和所属企业使用虚假发票分别套取资金97.9万元和1689.18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2003年至2010年1月,所属广州远洋等2家企业违规使用福利费和工会经费1276.93万元,其中的1037.06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补贴。

  中铝公司:240人违规持有企业股权

  中铝公司所属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等5家企业的240名人员违规持有与本人所在单位有依托、关联业务的企业股权2393.98万元。所属云南金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通过无偿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向职工持股企业、合作经营方等关联方让利,涉及金额1.23亿元。

    中建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52亿

  中建总公司少缴企业所得税2.52亿元,所属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10年,所属唐山市建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累计亏损情况下向股东预分配利润1900万元。

  南方电网:欠缴个税3.3亿

  审计结果显示,至2009年底,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公司在2003年至2009年期间为职工缴纳的19.52亿元企业年金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3亿元。2006年至2009年,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19.40亿元。

  审计署指出,目前南方电网公司及所属单位已补缴个人所得税税款3.15亿元,其余正在申报补缴。针对违规动用工资结余等资金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等问题,南方电网公司积极整改,已清理收回资金18.54亿元。

   中核集团:违规发3228万元购物卡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007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和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以劳保用品名义向职工发放各类购物卡共计3228.53万元。2008年至2009年,所属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将4827.21万元技术酬金收入,违规用于弥补工资赤字、发放奖金和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峡集团:为职工垫款2亿购经适房

  2007年,三峡集团为职工购买经济适用房垫款22540.33万元,因部分房屋未售出,截至2009年底尚有7001.33万元垫款未收回。2007年至2009年,三峡集团为职工支付住宅物业管理费用86.28万元。此外,三峡集团领导人职务消费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标准不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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